会议名称(中文): 第二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
会议名称(英文):
所属学科: 环境科学,环境生态,法学
开始日期: 2012-09-14
结束日期: 2012-09-16
所在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在城市: 湖北省 武汉市
具体地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
议题:
[ 组织结构 ] 会议主席:
组织委员会主席:
程序委员会主席:
会议嘉宾: 姓名 职务 简介 演讲题目
[ 重要日期 ] 全文截稿日期: 2012-08-31
[ 会务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胡斌
联系电话: 027-68752091
传真: 027-68752091
E-MAIL: RIEL2@whu.edu.cn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会议注册费:
会议网站: http://www.riel.whu.edu.cn/article.asp?id=31072
会议背景介绍: 2010年9月20日-22日,第一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在比利时根特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本次高级研讨会包括八个主题:气候变化、公众参与、化学品、淡水、海洋、生物多样性、土壤及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参加本次高级研讨会的,有来自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海大学、温州大学、佛山大学、湘潭大学的14位中国学者,和来自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语鲁汶大学、法语鲁汶大学、布鲁塞尔自由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波兰澳波莱(Opole)大学、美国维拉诺瓦(Villanova)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等大学的30余位外国学者以及10多名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参加本次会议的是王树义所长、秦天宝教授以及胡斌主任。
本次高级研讨会受到了中欧官方的高度重视。中国驻欧盟使团团长宋哲大使专程赶来参加了研讨会的开幕式,在致辞中高度评价了本次高级研讨会对促进中欧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相互交流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全文请见http://www.chinamission.be/chn/stxw/t754091.htm)。中国驻欧盟使团教育处马燕生参赞和一等秘书李向峰与会并作大会报告。比利时东佛兰德省省长André Denys、根特市市长Daniël Termon以及根特大学校长Paul Van Cauwenberge教授也先后举行欢迎酒会,热情款待与会的中欧双方代表,并高度赞赏武汉大学和根特大学在环境法领域的合作及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征文范围及要求: 会议主题
2012年恰逢联合国里约会议举行20年周年,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战略正式进入国际法律文件20周年。在此背景下,会议主办方决定以“可持续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作为第二届中欧环境法高级研讨会的会议主题。具体包括以下四个议题:
1)水(包括海洋)资源保护法律问题;
2)土壤保护法律问题;
3)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问题
4)能源和气候变化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