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接受广东省惠州市司法局、惠州市普办法、惠州仲恺高新区社会建设创新咨询委员会委托,就该区实施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调研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编著而成,经过了较为广泛的走访调查和较为深入的实证分析,其综合考虑了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经验和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深入研究了其他地区开展村(居)法律服务的情况和经验,提出了完善村(居)委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具有很好的理论创新性和实践可行性。
目 录
第一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调研报告
关于推行村(居)委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报告——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为视角002
第二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理论研究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为规范和完善“四民主工作法”注入新的活力 037
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指导下的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完善 041
律师参与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建设的动力和展望 050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助力基层政府治理 059
“法制副主任”制度对基层法律需求的回应 065
担任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实现法律人的社会担当 071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称谓之争 074
律师团队服务给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注入新的活力082
第三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乡土实践
我的分红方案村民和干部都接受 087
村集体和村民理性维权需要社会律师的引导和介入——代理某村小组诉某市国土局征地补偿纠纷一案的工作札记 090
细雨潜入土,化作满园春——村小组法律顾问工作掠影 096
走基层办实事 巧调解化纠纷 104
“法制副主任”工作日记——也有风雨也有晴 111
律师“上山下乡”,服务基层群众 116
“法制副主任”巧化闹丧矛盾 119
权利启蒙与利益平衡 123
关于“法制副主任”工作内容、流程、考核方法的建议稿128
第四部分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传媒报道
张苏军在广东惠州调研时指出:村居“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实现法律专业服务普遍化 134
村(居)委“法制副主任”要参与决策把关 136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惠州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经验调研评估 139
从管理到治理,变善政为善治——惠州市委书记陈奕威代表谈基层民主管理 142
基层治理与软法之治146
第五部分 附 件
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大事记 152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 155
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 156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守则 161
惠州市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总队章程(试行) 165
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聘用合同 170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的通知 174
后 记 180